不论是境内提交还是境外提交了L1签证申请,都不是百分之百都能通过的。那么被拒绝的理由有哪些呢?被拒绝了后,还有补救的措施吗?今天我们就来好好的分析下。
1.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被拒绝时,移民局会向申请人发出书面拒绝的通知。通知里会写明被拒绝的原因,提出申诉的程序和相关的要求。
申请被移民局的拒接的理由,多半是所提交的材料不足或者是你的公司的规模太小了使移民局对你所支付的薪资能力持怀疑态度。如果被拒绝的原因不严重,可以根据被拒原因,只要提交补充的新的证明材料就行。当然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再加上一封重新考虑申请的信函。只要你的证据足够有力能消除移民局的各种疑虑,那么一般移民局都会重新批准的。
如果你申诉失败,申诉人仍然对裁决结果不符,那么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其诉讼。诉讼的前提是必须在申诉失败后,未经过申诉程序直接提起诉讼的,联邦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2. 当向大使馆提交申请被拒绝时,多半是因为提交的申请资料或者情况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是母公司规模太小,美国公司业绩平平或者不足,或者认定申请人不具有在美国公司工作的能力。
如果申请人被境外使馆拒绝,那么申请人是不可以提出申诉的。大使馆的拒绝一般没有书面拒绝的理由,只是口头告知申请你,你被拒绝了。申请人可以根据口头告知作为依据,然后来作出选择要不要申诉。如果有机会申诉成功,那么可以选择提供新的材料来进行补充证明。申诉人可以提交信函,再次申请,如果提交的新材料能让领事满意,那么签证是可以重新获得批准的。在此说明下,如果签证时被要求提供某些材料,这不属于拒签,申请人只要按要求提交指定的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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